河南省標準化示范項目是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組織或者聯合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通過建立、完善、推廣實施標準體系,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全社會運用標準化方式組織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的標準化實踐活動。
申報項目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設立標準化管理機構或者配備標準化工作人員,主要負責人具有較強的標準化意識;
(二)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產品(服務)質量、安全、生態環境等事故;
(三)具有較強的行業或者社會影響力。
項目建設周期一般為2-3年,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下工作:
(一)成立項目組織實施機構或者明確負責人,按照《申報書》要求,細化分工,落實任務;
(二)以問題為導向,在對管理、技術和服務流程梳理的基礎上,收集先進適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制定企業標準,建立健全科學實用的標準體系;
(三)有計劃地開展標準化培訓,根據需要參加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提高全員標準化意識;
(四)確保納入標準體系的標準得到有效實施,對各項標準的實施過程、結果進行記錄并保存;
(五)對標準體系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自查,統計分析標準實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發現標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持續改進;
(六)積極探索所在領域新型標準化模式和方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準化經驗,并及時宣傳推廣;
(七)項目管理規定的其他工作。
詳見
《河南省標準化示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